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澳门新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三联院教字[2008]4号)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三联院教字[200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第二批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第二批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自行邀请2-3位专家对自己负责的项目进行鉴定,并填好鉴定结论;
2.校质量工程办公室对项目结项进行审核并给出终审意见。
三、验收所需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2.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
3.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手册。
四、相关要求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对所有结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
2.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3月19日,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项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3.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向校质量工程办公室提交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报告,陈述缘由,办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结项手续。
4.对于本次结项验收不合格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学校将撤销项目,并追回项目剩余经费,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2015年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5.联系电话:0551-63830759(内线:8759)